问题 | 解除取保候审能否退还保证金 |
释义 | 问:你好,我2013年 12月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局取保候审,当时我按照公安局的要求,向他们指定银行的账户交纳了5000元的保证金。后来我的案子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在2014年5月对我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并对我解除了取保候审。请问我交纳的保证金能否退还呢? 答:根据我国刑诉法第71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相关义务,在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也就是说,如果你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法律规定,履行法律义务,那么你现在是可以拿着解除取保候审的法律文书去银行领取你的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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