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缴纳吗 |
释义 | 一、辞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缴纳吗 辞职后公积金是不可以自己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 法律网提醒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的情形有哪些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2.无房户支付房租的; 3.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 4.退休的;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三、不交公积金违法吗 公积金不交是违法的,单位不能逾期或者少缴公积金。但是对于住房公积金缴纳有困难的单位,在经过公司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的表决同意后,然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可以降低公积金的存缴比例或者是缓缴公积金。公司或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的,将被处以一万以上五万以下罚款。 引用法条: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十五条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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