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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辞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缴纳吗
释义
    一、辞职后公积金可以自己缴纳吗
    辞职后公积金是不可以自己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
    法律网提醒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的情形有哪些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2.无房户支付房租的;
    3.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
    4.退休的;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三、不交公积金违法吗
    公积金不交是违法的,单位不能逾期或者少缴公积金。但是对于住房公积金缴纳有困难的单位,在经过公司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的表决同意后,然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可以降低公积金的存缴比例或者是缓缴公积金。公司或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的,将被处以一万以上五万以下罚款。
    
    引用法条: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十五条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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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6: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