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购房合同会有什么风险?如何规避? |
释义 | 一、签购房合同有什么风险? (一)开发商利用自制的商品房认购书或预购协议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不少开发商自行拟定认购书或预订协议,设法引导购房人尽快交付定金和签订正式合同,环环相套,步步紧逼。由于协议约定期限较短,购房人还来不及细致领会正式合同内容,就不得不草率地签订了包含开发商自制不平等格式条款的合同正本,陷自身于不利境地。 (二)开发商利用自制合同格式条款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合同格式条款是指合同文本提供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消费者协商的条款。它有着节省交易成本增进安全等优点,但也存在着不能协商等缺陷。部分开发商不惜违反法律、法规,以自制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的方式,利用消费者急于购房的心理,强迫消费者签字表示认可。 (三)开发商排除或回避将商品房销售广告、宣传资料内容视为要约,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开发商为了吸引消费者购房,通常会在售楼广告、宣传资料中对绿化、会馆、学校、幼儿园、游泳池、健身房、车位、超市、容积率、楼房间距等配套设施作美好的描述,却不将这种承诺写入合同里。如:开发商在合同中预先单方约定:“出卖人针对该商品房项目所做的效果图、样板间、沙盘、模型、广告、售楼书、折页、户型资料、宣传资料等仅供参考,不作为要约,交房标准以政府最后批准的规划方案及本合同约定为准。”,借以排除销售前期广告内容和宣传资料作为要约的可能性,当出现广告中的内容难以兑现的情况时,买房人讨要说法,开发商便以合同已约定为由回绝消费者。 二、如何规避签订购房合同时的风险? 购房合同是楼盘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协议。但是,购房者很难保证自己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是否会遭遇骗局,给自己日后的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小编今天就要来给大家支支招,教教大家如何规避签订购房合同时可能产生的风险。 1、计价方式与价款 商品房买卖要求按使用面积计价。在购买商品房时要注意核实计价条款的约定是否符合规定。二手房买卖尚无此规定,但也应核实合同面积与房产证面积是否一致。合同价款构成中是否包含装修、家电等费用。 2、付款方式及期限 按揭买房,一般都是由买房人提供相关资料,由开发商具体办理贷款手续。那么,购房者应该注意,要在合同中对按揭由谁负责这项进行明确约定,同时明确因按揭手续迟延办理导致逾期付款的,买房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3、面积差异处理 建筑面积缩水,购房者可以拒绝3%以内的据实结算,并要求约定买房人不退房,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无论是否在3%以内,超出部分的房价款均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房人。 4、交房期限和条件 交房日期最好用数字的大写形式。另外,开发商往往会利用后面的空格约定“由于供水、供电等部门或政府因素导致的延期交房,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购房者签订合同时要提高警惕,坚决要求划去这样的约定,否则,开发商只要延期交房,就会以这样的理由做借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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