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就必须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吗? |
释义 |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劳动合同法》在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有明确规定,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劳动纠纷,签订劳动合同非常有必要。但如果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必须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吗? 一、企业因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 1、时间上的条件: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3)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①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②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③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如果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一个月,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继续在单位工作的话,可以向单位主张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但最长支付11个月。 二、双倍工资从什么时候算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双倍工资是惩罚性的民事赔偿金,适用于一般仲裁时效,时效为一年。 因此,作为企业的,因为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者及企业都有相应的规定,所以,作为企业如果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必须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对于支付的期限及金额则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双倍工资作为惩罚性的民事赔偿金,是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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