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集资会连累家人吗 |
释义 | 一、非法集资会连累家人吗 非法集资一般不会牵连家人的。如果是个人犯罪的,那么应当独自承担刑事责任,不会牵连家人。如果是单位犯罪,家人也参与其中的,那么家人也会构成犯罪,负刑事责任。 ![]() 二、非法集资案件判决后如何处置 (一)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二)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1、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及财物而收取的。 2、他人无偿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3、他人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的。 4、他人取得上述资金及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5、其他依法应当追缴的情形。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易贬值及保管、养护成本较高的涉案财物,可以在诉讼终结前依照有关规定变卖、拍卖。所得价款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予以保管,待诉讼终结后一并处置。 (四)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三、非法集资案件受害人的救济途径 (一)在刑事判决书中直接判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三)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非法集资会连累家人吗的内容,对于非法集资行为,一般是不会牵连家人的,但是作为行为人是很可能会构成犯罪的,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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