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决 |
释义 |
一、起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决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三条作了具体规定: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或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意见》还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二、孩子的抚养权如何争取 在离婚案件中,双方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战争异常激烈。如何最大可能地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主要从收集以下证据入手: a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别。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b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c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有一方距离学校附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相对较大。 d有表达能力子女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来讲,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10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因此,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三、离婚女方想要孩子怎么办 女方可以从照管时间长短、生活环境、收入、家庭背景、良好的教育、孩子的年龄等等方面入手,收集有利的证据。 需要指出的是,夫妻双方与孩子间的关系,不因你们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小孩无论由女方还是男方抚养,仍是你们双方的子女。孩子由谁抚养,这不仅仅是你们夫妻之间的事,而且关系到孩子的健康成长。离婚的双方可以好好协商,根据上述规定,多从孩子的角度考虑,慎重妥善地处理好这个问题。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起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如何判决的相关法律内容,依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确定抚养权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情况,最后才会作出决定,更重要的是孩子自己的意愿,希望上述文章的内容能够对您有点启发,如果您还有更多相关的法律疑问,欢迎访问法律网,我们会有专门的律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引用法条: [1]《意见》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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