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列宁论苏维埃宪法 |
释义 | 1919年苏联莫斯科政治书籍出版社出版发行《弗·伊·列宁论苏维埃宪法》一书。该书刊登弗·伊·列宁有关苏维埃宪法的文章共61篇。主要内容: (1)关于宪法的产生。列宁指出,建立立宪制度的过程正是和资产阶级革命联系在一起的(《列宁全集》第13卷,第11页)。列宁还指出,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宪法“是封建制度、专制制度和资产阶级、农民、工人之间长期艰苦的阶级斗争的结果”(《列宁全集》第18卷,第562页)。(2)关于宪法的本质。列宁指出;“宪法的实质在于:国家的一切基本法律和关于选举代议机关的选举权以及代议机关的权限等等的法律,都表现了阶级斗争中各种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当法律同现实脱节的时候,宪法是虚假的;当它们是一致的时候,宪法便不是虚假的”(《列宁全集》第15卷,第309页)。(3)关于资产阶级宪法的本质。列宁指出;“以前所有一切宪法,以至最民主共和的宪法的精神和基本内容都归结在一个私有制上(《列宁全集》第30卷,第417页)。(4)关于社会主义宪法的阶级本质、意义和作用。列宁指出“苏维埃宪法和苏维埃一样是在革命斗争时期产生的,它是第一个宣布国家政权属于劳动人民,剥夺剥削阶级即新生活建设者的敌人的一切权利的宪法。这就是它和其他国家宪法的重要区别,同时也是战胜资本的保证“(《列宁全集》第27卷,第520页)。“我们知道,七月间批准的这个苏维埃宪法,不是某个委员会臆造出来的,不是法律家杜撰出来的,也不是从别的宪法抄来的。世界上没有过我们这样的宪法。这个宪法记载了无产阶级群众反对国内和全世界剥削者的斗争经验和组织经验”(《列宁全集》第28卷,第129页)。列宁又指出:“工人阶级夺取政权以后,象任何阶级一样,要通过改变所有制和实行新宪法来掌握和保持政权,巩固政权”(《列宁全集》第30卷,第433页)。“苏维埃宪法所给予的东西,是任何一个国家在二百年内也不能给予的”(《列宁全集》第30卷,第469页)。列宁还指出,以往的一切宪法都是“保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只有苏维埃宪法这一部宪法现在并将永远为劳动人民服务……”(《列宁全集》俄文第5版,第36卷,第535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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