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遗嘱被判无效如何追究 |
释义 |
一、公证遗嘱被判无效如何追究 公证遗嘱被判无效是可以追究公证处的民事责任,主张民事赔偿的。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公证人员过错造成公证错误的,公证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证遗嘱地选择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遗嘱公证可以到当地的公证部门办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也就是说你可以选择户口所在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作为遗嘱公证地来选择遗嘱公证部门。 三、公证遗嘱的办理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公证遗嘱被判无效是可以追究公证处的民事责任,主张民事赔偿的。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公证遗嘱被判无效如何追究的相关法律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遗嘱公证细则》第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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