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股票怎么判 |
释义 |
一、离婚时股票怎么判 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的价值难以确定,且这些有价证券财产性权利的具体价值处于经常变动的不确定状态,造成了分割的难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五条对这类投资性财产的分割作出了指导性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应尽量争取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待判决生效后,具体的操作问题由当事人自行决定。而且,对于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股票或股份,人民法院不宜分割处理,可告知当事人在符合转让条件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进行分割。 二、婚后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婚后共有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 婚后共有财产,顾名思义是典型的共同共有关系。根据我国民事法律上对共同共有关系的规定,只要共同共有关系还在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不得请求分割共同共有的财产,也不能请求按内部份额进行分割。按照这一共同共有关系的一般原则,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可以请求分割婚后共有的财产,也不能要求按照内部份额各自分割。就是说,只有在离婚的时候才可以要求分割婚后共有财产。 婚后财产分割的特别规定 《物权法》规定了在共同共有关系解除或者有重大理由的时候可以要求分割共同共有物,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未解除的情况下有重大理由也可以请求分割婚后共有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对这里的“重大理由”作了特别规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作为“重大理由”请求分割婚后共有财产的有以下两点: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有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注意,这里对“重大理由”作出的是穷尽式的列举,就是说除了这两种情况下,在未离婚的时候提出分割婚后共有财产都不会得到支持。还要注意主张“有重大理由要求分割婚后共有财产”的,要在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才可以的到支持,这是为了避免夫妻双方为了逃避共同债务而分割财产,会使债权人债务得不到清偿。 三、夫妻财产如何分割的方法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 2、 夫妻两地分居,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方,相差悬殊的,给予补偿。 3、 已登记结婚,未共同生活,受赠与的礼物、礼金,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4、 一方以共同财产入伙经营,入伙财产归一方所有,给另一方一半补偿。 5、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另一方一半补偿。 6、 共同经营当年无收入的,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7、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产权中增值的部分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 8、 对不宜分割的房屋,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给另一方补偿。 9、 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以适当照顾。 10、 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自然毁损、灭失,离婚是另一方不得主张抵偿。 11、 借婚姻索取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可酌情返还。性质难以认定的按赠与处理。 12、 离婚时,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中止诉讼。 13、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解析离婚时股票怎么判,一般对于法律法规限制转让的股票或股份,人民法院不宜分割处理,可告知当事人在符合转让条件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进行分割。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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