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房产拍卖程序 |
释义 | 司法房产拍卖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法律网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 一、司法拍卖房产的流程如下: 1、到房管局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 2、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 3、评估结果出来后,根据评估价值,确定拍卖保留价。 4、委托拍卖公司对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活动由拍卖公司组织实施。 6、无人竞拍或者拍卖失败的,法院可以在第一次拍卖保留价的基础上降价10-20%,再次委托拍卖公司拍卖。 5、拍卖成交的,法院作出裁定,确定拍卖结果的法律效力。 7、二次拍卖仍失败的,法院可以在此基础上再降价拍卖。对房屋的拍卖,最多可以进行三次拍卖。 二、购买司法拍卖的房子的注意事项 开发商在楼盘开发时需要拿到相应的审批文件,但是在执行案件时,法院很难及时、准确提供房产证办理信息,因此就会导致拍卖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办理会出现问题。 1、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难以确定 如果该房屋在法院查封之前没有办理产权证或初始产权登记,且没有办理的原因是原所有权人存在违法行为或不具备产权登记的条件,相关政府主管部门不予登记的,这种情况购买查封的房屋是没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这时,需要看该房屋在拍卖前的所有权状况,如果该房屋在法院查封前属于合法登记的房产且产权手续齐备,则可依据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2、法律规定的执行回转 “执行回转”即是在执行程序结束后,原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经过法定程序被撤销,以至于取得财产的一方当事人丧失了取得的合法依据,法院重新采取执行措施,将已经执行的财产退还给原被执行人,恢复到执行程序开始前的状态的情形。 这种执行回转的情况虽然并不多见,但对竞拍人的损害却是巨大的。 3、购房成本风险 该风险通常包含两方面,一是拍卖的房产不接受,竞拍人必须一次性支付;二是实际购房成本加上拍卖佣金可能要高于相同户型、面积的房屋。 4、房屋质量没保障 如果房屋有承租人或是存在恶意一房二卖的情况,在拍卖后也有可能会发生实际居住者拒绝搬走,进而引发新的诉讼。 在法院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时,通常只是对明显的瑕疵进行简单描述,对于房屋存在的其他隐秘或暂时不能显现的质量问题都不会体现。因此,即便进行了现场查勘,也会存在相应的质量瑕疵风险。 竞买人对所竞买的物品负有谨慎的注意义务,应对拍卖标的物了解清楚后参与竞买,所以只要实际参与了,法院就会推定自愿接受这种现实,因此通常情况下,不会支持竞买人的诉求。 5、实际居住人拒绝搬离房屋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司法房产拍卖程序的相关内容。法律网小编认为,司法拍卖的房子是可以购买的,但是会存在很多问题,因此需要重视,一定要实地去看拍卖的房屋,再综合考虑是否购买,不要轻易买下拍卖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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