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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的附加险别
释义
    1.一般附加险:
    详解:一般附加险承保各种外来原因造成的货物全损或部分损失。外来原因指不必与海水的因素或运输工具联系起来的原因。附加险别不能单独承保,它必须附于主险项下。一般附加险包括:
    (1)偷窃、提货不着险。
    (2)淡水雨淋险。
    (3)短量险。
    (4)混杂、沾污险。
    (5)渗漏险。
    (6)碰损、破碎险。
    (7)串味异味险。
    (8)受潮受热险。
    (9)钩损险。
    (10)包装破裂险。
    (11)锈损险。
    2.特别附加险:
    指必须附属于主要险别项下,对因特殊风险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负赔偿责任的附加险。特别附加险与一般附加险的区别在于,一般附加险属于一切险的范围,保了一切险,就不必再附加任何一般附加险;而特别附加险所承保的责任已超出了—切险的范围。特别附加险包括:
    (1)交货不到险。
    (2)进口关税险。
    (3)舱面险。
    (4)拒收险。
    (5)黄曲霉素险。
    (6)出口货物到香港或澳门存仓火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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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