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关为企业审批减负3000多万 商品检验有何规定 |
释义 | 海关本是守门员,理应做好把关工作,但是企业的发展也需要海关的帮助,享受国家的减免政策对企业来讲,获益不小啊。 从中山海关获悉,去年中山海关共依法审核减免税项目新增投资总额(含中外合资及外商独资)6639.94万美元,同比增长4.28%,审批减免税货值5057.37万美元,同比增长81.79%;审批减免关税2013.89万元,同比增长157.07%,审批减免增值税1543.73万元,同比增长30.9%;实际减免两税3576.85万元,同比增长75.61%。 为贯彻落实国家优惠政策,中山海关采取“一对一”方式挂点联系企业,主动深入企业生产车间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并与企业进行座谈,主动收集企业对减免税政策的意见建议,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增强企业扎根中山,健康发展的信心。同时注意对企业的政策辅导。 据了解,该关年内对辖区新设立的新型制药企业中山XX药业有限公司、新型纺织企业中山YY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主动走访,送政策到家,确保不熟悉海关业务的企业依法受惠,健康发展,去年该两家企业依法享受减免关税、增值税1294.49万元人民币。 进出口商品检验规定 知名海关张律师提示,《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根据便利对外贸易的需要,对进出口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并按照根据国际通行的合格评定程序确定的检验监管方式,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的内容,包括是否符合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等要求以及相关的品质、数量、重量等项目。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商检法的规定,对实施许可制度和国家规定必须经过认证的进出口商品实行验证管理,查验单证,核对证货是否相符。实行验证管理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由国家质检总局商有关部门后制定、调整并公布。 进出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发货人可以自行办理报检手续,也可以委托代理报检企业办理报检手续;采用快件方式进出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发货人应当委托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办理报检手续。 海关一对一联系企业,了解企业,主动走访,为其企业争取减免关税,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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