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名誉受损没证据可以报警吗 |
释义 |
一、名誉受损没证据可以报警吗 名誉受损没证据可以报警,但未必可以妥善处理好整件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二、名誉权精神损害赔偿 (一)名誉侵权通常很难直接造成经济方面的损失,但会对受害人的精神造成很大的影响。在人云亦云,网络传播速度极快的年代,诽谤造成的影响无法预计。 (二)对于受害人名誉利益损害可以通过判令侵权人采取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适当措施予以救济,但当采取这些措施不足以完全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时,就应当把名誉利益损害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 (三)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对于赔偿数额,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的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确定。 (四)根据我国现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名誉权受到侵害,不能要求精神抚慰金赔偿。 三、如何查找网络名誉侵权人 网络名誉侵权因涉及到受害人与侵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及受害人与网站经营者之间的关系而显得比较复杂,责任者难以界定。网络名誉侵权的责任者除了侵权言论的发表者,还有可能是网站的经营者。如何认定责任人,网络服务供应商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曾是困扰着网络名誉侵权的中心问题,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对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的确定,对于处理网络名誉侵权纠纷有借鉴意义。该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即网站具备下面条件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明确标示该信息存储空间是为服务对象所提供,并公开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名称、联系人、网络地址;未改变服务对象所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服务对象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未从服务对象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中直接获得经济利益;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删除权利人认为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 当事人一定要对自己所说所言负责,不要随意信口开河,说些没有依据的话。以上内容就是法律网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名誉受损没证据可以报警吗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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