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离婚后多久可以再起诉 |
释义 | 首先,这个问题应该是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多久可以再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后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在没有新证据、新理由的情况下,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自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原告方可再次提起诉讼。在此需要特别提示,如果是被告提出诉讼的则不受该时间的限制。或者是原告发现新的证据、出现新情况的,如:被告实施家暴,或发现被告重婚的证据等,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也可以不受6个月的时间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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