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是哪些 |
释义 |
一、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定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一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地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法律特征为:(1)出让方的主体资格特定,只能是国家;(2)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有偿、有期限、附条件的土地使用权转移。(3)土地使用权出让属于要式法律行为;(4)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关系是国家与用地者之间的一种资源分配关系,不适用一般民事合同的原则。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主要有协议、招标和拍卖。 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出让的区别 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主要如下: 1、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是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转让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2、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纳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3、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属于他物权设定;转让属于他物权转移。 4、交易市场不同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是哪些”的内容,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什么是土地转让权的转让和出让,以及了解到了他们之间的区分。更充分的了解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有利于我们更好的使用权利。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欢迎上法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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