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撞人逃逸又回现场算投案自首吗
释义
    撞人逃逸又回现场算投案自首吗
     案情回放:
     2008年3月13日章某开着 “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从包头出发,往河北省霸州运送钢板。
     傍晚,当他开车由西向东行驶到昌平区六环路某出口时,超车从慢车道到快车道过程中,突然看见路上有一个行人正在往快车道方向走。章某连续按喇叭,并紧急踩刹车,向左打方向,但由于左侧有护栏,章某的车还是把这名行人给撞了出去。这名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章某没有停车,更没有减速,继续往前行驶。当时,坐在车上的车主一直叫他停车,但章某怕承担责任就是不停。车又开出大约一公里,章某才把车停在路边。
     在车主的劝说下,章某调头进入六环路回现场。同时,车主打电话报了警。章某最终找到事故现场,向现场的交警投案自首。后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章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近日,经昌平检察院提起公诉,章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章某交通肇事后逃逸。按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其法定刑应该是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同时,由于章某又返回事故现场、主动投案,构成了自首。考虑到这一自首情节,法院最终对章某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这就涉及到了章某“逃逸后再返回现场投案”是否可以认定为自首的争论。对于此问题存在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在一些交通法规中,都规定了对肇事者要主动报案、保护现场、抢救被害人等特别要求。因而报案、主动投案是肇事者本来的义务要求。履行了这种义务,只是做了他们应该做的,不能认定为是自首予以从宽处理。况且本案中章某逃逸,就不再涉及自首的问题。
     另外一种观点认为:本案中章某畏罪潜逃,尽管他是经人劝说才悔悟自动投案、如实交代罪行,并接受审判,但同样应认定为自首。理由是他的行为完全符合我国刑法所规定的“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这两项认定自首的条件要求。只要肇事者不是在肇事后企图脱逃,被公安机关等抓获或被群众扭送有关机关,而是主动向有关机关或人员报案听候处理的,就应认定为自动投案。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支持第二种观点,认为章某之前的逃逸行为,不能成为阻却对其认定自首的理由。章某再次返回现场,主观上是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追诉之下,客观上有找警察说明情况投案的行为,完全与我国刑法所规定的“自首”相符合,可以认定为自首。法院对章某的判决也支持了此种观点。
     检察官提醒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机动车驾驶员,逃逸之后不要一错再错,要珍惜对自己从宽处理的机会——投案自首。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22: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