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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证怎么更换为不动产权证
释义
    我们购买房子的时候一般都会有一个房产证,而房产证是以前的证件,现在一般购买房子都会发放不动产权证,那么房产证怎么更换为不动产权证呢?接下来由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房产证怎么更换为不动产权证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房产证怎么更换为不动产权证
    由房屋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定明产权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时间及地点,以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内容,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所在单位盖章(如果产权人无单位,由产权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
    备案查档
    到你所在城市房管处的原产权证发证机关申请内部查册,缴纳查册费后,由原产权证发放机关开具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册核对,内部查册约需7个工作日。
    登报声明
    产权人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带着签字盖章后的遗失申请书到各区县房地局的原产权证发放机关“遗失契证”柜台办理具体事宜。由原发证机关来开介绍信,在指定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二、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受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三、产权人有权决定是否更换权属证书
    房产证持有人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和实际需要自由决定是否更换为 不动产权权属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施行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五条 本实施细则施行前,依法核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不动产权利未发生变更、转移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强制要求不动产权利人更换不动产权属证书。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房产证怎么更换为不动产权证的相关内容,房产证如果要更换不动产权证的话,要根据相关的规定去更换,一般需要携带原本的房产证。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五条

    
    
    拓展阅读
    
  • 房产证怎么贷款
  • 办理房产证契税材料
  • 房产证过户要去哪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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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4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