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土地流转后原承包人还有经营权吗? |
释义 | 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很多地区的农民对土地有着很大的依赖性,加上对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认识模糊,导致不敢积极的参与流转,接下来跟着法律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内容吧。 一、农村土地流转后原承包人还有经营权吗? 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 在经济落后地区,多数农户还处于传统农业生产经营阶段,土地仍然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大部分农民担心土地流转后会丧失土地的承包权,失去生活的基本依靠,客观上制约了土地流转。尤其是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不能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农民长期以来形成的对土地的依附性仍将长期存在。 二、土地流转形式有哪些 1、土地转包,即承包方将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2、土地转让,即承包方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 3、土地出租,即承包方作为出租方,将自己承包期内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并收取租金。 4、土地互换,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给他人行使,自己行使从他人处换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5、土地入股,即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份,以股份入股形式与他人共同生产,按股分红。 6、反租倒包,即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面把农户的承包地反租过来,集中连成一片,给予农户适当的经济补偿,再把土地承包进行转租或发包给农户、个人或企业单位。 7、土地托管。 二、土地流转最长年限是多少 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限,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有关政策也指出,土地承包再延长三十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土地承包期限的长短,应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根据农业生产经营的特点, 农业经济的发展趋势以及当前的农业承包经营政策等因素确定。 对于草地、林地承包期限,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未明确规定。国家政策曾原则规定,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对草原实行五十年的承包期,林地的承包期一般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上述文章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了农村土地流转后原承包人是否还有经营权的相关内容,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农村土地流转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土地流转的方式包括转包、转让、出租、互换、入股等,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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