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控人员是什么范围内的人员 |
释义 | 一、临控人员是什么范围内的人员 临控人员是以下范围内的人员: 指法院被执行人被公安部门网上布控的人员。由于法院被执行人难找,物难寻的现象比较严重,法院联合公安部门,建立“临控”失信被执行人的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由公安局运用公安机关大数据系统,通过网上布控,在被执行人使用身份证住宿登记、购买机票、火车票、通过治安卡点等情形时,“临控”系统将自动报警,公安机关控制失信被执行人后,及时通知并移交法院处理。 二、临控人员会受到哪些限制 法律网提醒您,临控人员会受到的限制有: 1.未经批准不得离开监视居住的处所; 2.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不得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接触证据; 5.要将有关身份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6.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7.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8.其它。 “临控”就是对犯罪嫌疑人在一定范围内采取的监视、控制,是一种侦查措施。国家为了保障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而授权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限制其一定程度人身自由的方法。 ![]() 三、临控人员可以自首吗 临控人员在符合自首的条件后可以成立自首。 《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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