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土地使用权能否以拍卖形式处置 |
释义 | 一、集体土地使用权能否以拍卖形式处置 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以拍卖形式处置。 我国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了集体土地使用权是不可以进行拍卖的,并且如果有使用非法手段为了到到盈利的目的而对土地权进行拍卖的,属于性质非常恶劣的违法行为。 二、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的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集体土地使用证有效期限根据土地的用途有不同的时间限制,如果是用于居住的使用证的有效期是70年;用于工业生产的是50年;用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的为50年;用于商业、旅游、娱乐的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三、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吗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间未届满时,是可以按照承包期限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而且对其承包土地产生的收益也可以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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