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
释义 | 一、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涵盖了多种劳动争议情况。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主要包括: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这些争议类型涵盖了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从劳动合同的订立到履行,再到解除和终止,以及与此相关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福利问题。 劳动仲裁机构将受理这些争议,并依法进行调解和裁决,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仲裁程序概述 劳动仲裁程序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一种法定途径。该程序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1.申请:当事人应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应填写《申诉书》,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2.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将在7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 3.委托: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参加仲裁活动,但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4.举证:劳动争议案件一般由申诉人提供证据。在某些情况下,用人单位也需要提供证据。 5.审理:双方当事人按照仲裁庭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庭审活动。如果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仲裁庭将进行缺席审理。 6.调解:仲裁员在审理过程中应先行调解。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仲裁庭将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 7.裁决:如果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仲裁庭将及时作出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8.结案: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一般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60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的,经批准可延长30天。 在劳动仲裁程序中,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程序要求提供证据、参加庭审活动,并尊重仲裁庭的裁决。 你遇到过劳动争议吗?对于劳动仲裁流程还有疑问吗?快来法律网咨询,我们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和帮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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