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公证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一、继承权公证需要哪些手续 继承权公证需要以下手续: 1、申办继承公证,继承人首先应确定管辖的公证机构。 2、当事人一般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继承人或他人代为申请。 3、向公证员提交相关材料。 4、公证机构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 二、申办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申办继承公证应向公证员提交以下材料: ⑴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通行证等。代理人还应提交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委托人在国外或在港澳台地区的,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构或我国司法部授权的机构、人员公证证明。 ⑵被继承人和已经死亡的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一般应由公安部门或被继承人死亡时所在的医院出具。 ⑶被继承恩遗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银行储蓄单、记名股票等。 ⑷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一般应由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根据其档案记载出具,证明的范围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⑸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包括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的遗嘱。 ⑹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如遗嘱见证人的证明材料、遗产清单、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或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宣告被继承人死亡的判决书等。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以上便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继承权公证需要哪些手续的内容。继承权公证需要确定管辖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提交材料、最后办理公证。若您还有此方面的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律师将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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