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恶意并购”是否被夸大 |
释义 | 在国家经济安全备受关注的今天,人们对国内企业陷入外资“恶意并购”圈套的担心是必然的。然而,在纷纷扰扰的争论中,人们能否理性和冷静地思考一下:“外资并购”能和“恶意并购”划上等号吗?外资在国内一些行业的并购步伐是否真的威胁着国家利益、经济安全?外资垄断性并购是否真的已经来临?“恶意并购”是否有被夸大之嫌? “恶意并购”是一个兼并收购活动上的法律用语,跟“善意收购”相对立。恶意并购的危害在于利用垄断地位,损害同类竞争者的利益,甚至消灭竞争。垄断如果达到限制甚至是消灭了竞争,将损害公平竞争秩序,小则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大则直接危害国家安全。在成熟资本市场,“恶意并购”非常多,而且很正常。从统计数据来看,国内外资收购并不是特别密集,在某些行业过去两年远胜现在,比如啤酒业。之所以一石击起千层浪,主要原因是如今并购对象转变为能吸引公众眼球的上市公司。 作为一名长期研究我国外商投资政策问题的专业人员,商务部高级研究员马宇给人们指出了另外一条思考线索。他认为,“恶意收购”或“善意收购”,本来只是企业并购的方式而已,都是企业股权交易的商业操作模式,并没有“好”与“坏”的道德判断在内,更非法律判断。但近期我国爆炒的外资“恶意并购”中国企业的事件,却更多体现的是一种道德判断。舆论说的“宝洁除上海沙宣是合资企业,其余9家已全部独资”、“欧莱雅只用50天就整合了中国品牌‘小护士’”等事实不过是企业平常的商业运作,且都是在我国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不能与恶意并购、垄断挂上钩。而媒体密集报道的工程机械案例,例如凯雷收购徐工,卡特彼勒收购山工、柳工、厦工等,并没有从行业和专业的角度去分析,缺乏基本的行业数据,尤其是对判断是否垄断最为重要的市场结构数据更是没有提及。假如没有事实证据,我们指责的外资“恶意并购”,不过是臆测。马宇指出,因为一些媒体的指责或无根据的推测就对“外资并购”予以否决甚至动辄就抛出“恶意并购”,反而会带来不良后果,起码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投资者(不仅是外商)对我国法律政策权威性和稳定性的信心。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恶意”两个字太抢眼了,有夸大之嫌。如果大家都站在企业的角度来讲,中、外企业都是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最终实现它的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终极目标的,它的一切行为都是朝这个目标发展,也包括并购行为。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的张春教授则认为,所谓“恶意并购”在国内国外都存在,而且不限外资内资。因此要彻底解决垄断性并购导致的负面影响,不能只是针对跨国公司,而是要从制度上系统地反对所有“恶意并购”。他认为对外资企业在中国的并购行为要有一个客观认识,不能太情绪化。那些指责外国企业“掠夺性并购”的说法有点夸大其词了,只要建立一个公平的竞价市场,而且每一方都有足够的力量去参与竞价购买,就不会存在这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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