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土地租赁期限可以约定多久? |
释义 | 在出租方与租赁方就租赁事宜谈论的时候,租赁期限是双方谈论的重点所在。那么,集体土地租赁期限可以约定多久?法律网为你准备了相关内容。 一、集体土地租赁期限可以约定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土地租赁有哪些方式? 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流转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不变。 第十七条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方之间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双方对互换土地原享有的承包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也相应互换,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 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发包方同意后,当事人可以要求及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注销或重发手续。 第十九条 承包方之间可以自愿将承包土地入股发展农业合作生产,但股份合作解散时入股土地应当退回原承包农户。 第二十条 通过转让、互换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经依法登记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后,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符合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 集体土地租赁期限可以约定多久?具体租赁期限可以根据双方的沟通来进行约定,只要双方能够在租赁期限上达成一致,十年二十年都是可以。在租赁集体土地时也需要对自己的利益多了解清楚,特别是如遇到集体土地被征收是否有补偿等要先沟通清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两百一十二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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