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预售合同跟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不同
释义   一、预售合同跟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不同
    1、标的物不同:预售合同标的物为还在建设中的房屋,具有不可预见性。商品房买卖合同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标的物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条件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有效条件包括: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和形式合法。在这些有效条件中,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和内容合法并没有特殊之处,可以按照合同法的一般原理加以认定。但在主体合格和形式合法两个要件上,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其特殊性。商品房买卖合同需明确商品房的交付时间与程序。通常由出卖人于合同约定日期前通知买受人前往商品房所在地接受交付,买受人则于交付使用通知送达后按约定或通知指定的日期接受交付。
    
       二、预售合同中预售方应具备的条件
    (1)预售方必须是经过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预售方必须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预售方必须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投入的开发资金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
    (4)预售方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
    1、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交易的房屋既可能是已建好的房屋,也可能是尚未竣工的房屋,而且还包括建筑物和小区的公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2、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成立条件。
    3、行政干预强烈。国家对房地产行政监管相对较为严格。如国家实行登记制度、实行限购政策等。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预售合同跟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什么不同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预售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在两个方面有所不同,一是标的物不同,而是交易的条件不同。预售合同的标的物比较单一,即预售的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则是比较复杂一些。另外,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想要生效,还要在合同中标明商品房的交付时间和程序等重要信息。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8:3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