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其他地方的营业执照可以使用么 |
释义 | 一、其他地方的营业执照可以使用么 外地营业执照不可以在本地使用。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对企业在住所外设点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企业法人可以在异地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只要不属于设点经营,就无需另办营业执照。 同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就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登记?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对未经核准登记擅自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 应按国家工商总局《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擅自设立分公司的,责令改正;有非法所得的,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局注册登记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即应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 (二)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三)在承诺期限日,申请人可以凭《受理通知书》到发照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三、营业执照办理需要什么 (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预选的名称5-10个; (二)全体股东证件原件(自然人出资提供身份证原件、公司出资(即法人股)提供营业执照正本、代码证正本、国税证正本、地税证正本、法人身份证、备案公章、公章准刻证原件); (三)自然人独资企业须提交一名监事身份证原件; (四)法人股独资企业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监事身份证原件; (五)公司办公场所使用证明: (1)自有房产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 (2)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合同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3)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购房合同及现房销售备案证明;未取得现房销售备案证明的提交商品房预售证及开发商证明; (4)如房产证用途为住宅或商住的,须提供当地居委会证明或业主委员会证明; (5)租赁单位或村委房产没有房产证的提交单位或村委证明及土地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 (6)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租赁合同。 (7)公司经营范围中有须报前置审批的,提交相关许可证。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其他地方的营业执照可以使用么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营业执照是许可证与资质证取得的前提条件,也是企业申请许可证与资质证不可缺少的资料之一,申请许可证与资质证事项,必须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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