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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小规模企业所得税报税流程是怎样的
释义   一、小规模企业所得税报税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人在规定的申报期申报确有困难的,可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延期申报。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但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对企业所得税采取分期(按月或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办法。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汇登记证(外企适用)复印件(盖章);
    2、本年度(1-12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盖章);
    3、上年度审计报告(年审适用)、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4、地税综合申报表(1-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12月)复印件(盖章);
    5、元月份各税电子回单(盖章);
    6、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4个季度)复印件(盖章);
    7、总账、明细账(包括费用明细账)、记账凭证;
    8、现金盘点表、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盖章);
    9、固定资产盘点表、固定资产及折旧计提明细表(盖章);
    10、享受优惠政策的税务机关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三、企业所得税征收的法律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小规模企业所得税报税流程是怎样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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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5:4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