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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评残需要什么材料
释义
    一、评残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伤残鉴定申请材料:(一)入院记录;(二)出院记录;(三)出院小结;(四)病历本;(五)疾病诊断证明书;(六)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七)事故认定书;(八)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九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做伤残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一)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一)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一)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四)当事人如对作出的评定结论不服,可在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伤残重新评定申请。
    三、伤残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伤残鉴定没有明确时间限制,但通常在工伤认定之后,待伤情相对稳定时进行。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评残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通常鉴定的话去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即可,如果对于伤残鉴定结果不满意的话,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以外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3]《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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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