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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房屋买卖协议 个人
释义
    一、农村房屋买卖协议 个人
    甲方(卖方) ,男, 县 镇 村 庄村民,身份证号:,女, 县 镇 村 庄村民,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男, 县 镇 村 庄村民,身份证号:
    根据国家《合同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合同标的即房屋状况
    1、该交易房屋坐落 县 镇 村 庄(或 路 旁)
    2、该房屋为(如两层砖混结构楼房), 南北长 米,东西长 米,共 层。房屋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左紧邻 的房屋,右紧邻房屋。
    3、该房屋为(如宅基地自建房或村镇开发自建房,宅基地审批文件编号: )
    第二条:合同房屋交易价款:人民币 万元整
    大写:
    第三条:付款时间及方式
    1、 在 年 月 日 付人民币 万元。
    2、 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 人民币 万元。
    3、 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 万元。
    每次付款,甲方收到后因出具收据。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房屋在合同签订前确实专属自己所有,出具村级以上单位对甲方专有该房屋的证明并交付给乙方。
    2、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乙方交付的全部房屋交易价款并有义务开具收据交付给乙方。
    3、甲方应保证不存在任意第三人对该交易房屋主张任何未被告知的权利情况。
    4、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不属于违章建筑、不属于已被或已确定将被列入新规划而拆除或征用的范围。
    5、甲方应告知乙方有关该房屋的质量状况。
    6、甲方应将该房屋的宅基地审批文件等相关手续交付给乙方。
    7、该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该房屋全部交付给乙方,且甲方不得以自己的行为致使该合同无效。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甲方该交易房屋价款并向甲方索要收据。
    2、乙方购买该房屋后,若根据有关规定可以办理相关权属登记的,甲方有义务给予协助。
    第六条: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改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 若今后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可要求违约方在一定期限内改正,违约方应当改正。
    2、甲方违反第四条的有关约定导致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无法对该房屋行使所有权的,乙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同时要求甲方全额退还房屋价款及其相对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息和全部房屋价款的20%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先进行协商,无法协商或协商不一致的可以通过有关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现住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二、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1、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情形
    (1)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如果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个村的村民,那么该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卖合同当然有效。
    (2)买受人在买卖房屋时与出卖人不是同一个村的村民,但是,之后将户口迁入到该村。那么,由于买受人具备了同一个村村民的资格,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买卖合同有效。
    (3)房屋买卖合同经过多次流转,最后流转到同一个村村民手里,那么该房屋买卖合同也有效。
    (4)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在购买房屋时是村民,后又转为居民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1)农村村民将农村房屋卖给城镇居民。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无论是将农村房屋出卖给本市的居民还是外省市的居民,合同都是无效的。
    (2)农村村民将农村房屋出卖给其他村的村民。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购买人无论是本市的村民还是外省市的村民,都是无效的。
    三、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怎么写有效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才会有效: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1)一般主体要求。依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特殊主体要求。为了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现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在商品房预售中,预售方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持有预售许可证和确定施工进度与交付日期。商品房出卖方如违反上述要求,就会被认为不符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资格,应当宣告合同无效,赔偿买受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此外,政府确认的城市低收人家庭才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经济适用房,仅本单位的职工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单位自管公房,机关、学校和部队等单位经批准才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城市私房等。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房屋买卖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才能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此,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无权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等,皆非买卖当事人真实意思,原则上视为无效。因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签订的房屋买卖行为,亦属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有权不予履行。房屋买卖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法律效力的,其他部分仍为有效。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否则,房屋买卖行为无效。例如,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屋买卖双方不得买卖土地,不得瞒报房屋买卖价格偷逃税收,不得买卖拆迁房屋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农村房屋买卖协议 个人的全部内容。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村的村民。如果出卖人和买受人均是同一个村的村民,那么该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买卖合同当然有效。如果您还不懂,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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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2: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