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力工程总承包资质如何办理 |
释义 |
一、电力工程总承包资质如何办理 电力施工资质办理的一般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省建设部门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其中中央管理的企业直接向建设部申请; (2)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和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电子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商同级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3)建设部门对建筑业企业申请二级及以下资质(包括不分等级资质)和劳务分包资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其中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电子等方面资质的,由省建设厅征得同级有关部门初审同意后进行审核; (4)准予许可的,于法定时间内(20个工作日)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资质证书。 二、电力工程资质范围 根据电力工程施工资质不同,承包工程范围分别如下: 1、特级企业 可承担各种类型的火电厂(含燃煤、燃气、燃油)、风力电站、太阳能电站、核电站及辅助生产设施、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2、一级企业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种类型火电厂(含燃煤、燃气、燃油)、风力电站 、太阳能电站、核电站及辅助生产设施;各种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3、二级企业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单机容量20万千瓦及以下的机组整体工程、220 千伏及以下送电线路及相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4、三级企业 电力工程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的机组整体工程、110千伏及以下送电线路及相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整体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电力工程的相关规定 《电力法》 第十条 电力发展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电力发展规划,应当体现合理利用能源、电源与电网配套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原则。 第十一条 城市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规划,应当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安排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电力施工资质办理需要申请人向省建设部门提出申请,然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等。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电力工程总承包资质如何办理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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