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病鉴定期间是否计入羁押期限 |
释义 | 一、精神病鉴定期间是否计入羁押期限 精神病鉴定不计入羁押期,也就是不计入办案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除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 《六机关 实施规定,》第33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根据上述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除对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对于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 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二百零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羁押期限和办案期限。 《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 对于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精神病鉴定需要多长时间 当法院在进行案件审理的时候,发现被告人的精神状况不好的情况下,会进行精神司法鉴定。而司法鉴定神经病多长时间出结果,具体时间还要看鉴定机构的工作效率。不过一般都是一个月左右。 三、精神病如何司法鉴定 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规定期限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精神病鉴定期间是否计入羁押期限的相关知识,根据法律规定,精神病鉴定期间不计入羁押期限,但是其他鉴定时间都要计入办案期限,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第三十三条 [2]《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两百零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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