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
释义 |
一、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招投标法》关于保证金的规定如下: (1)第26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2)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百分之一。 ![]() 二、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通常有相对比例金额和固定金额两种方式。相对比例是取投标总价作为计算基数。为避免招标人设置过高的投标保证金额度,不同类型招标项目对投标保证金的最高额度均有相关规定。 (1)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均规定,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2)勘察设计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24条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3)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36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 三、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确保投保人参加投标活动的保证金,当投标人不安合同履行义务时,投标保证金就有可能不退还。 (1)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上面的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法律知识。综上可知,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实践中我们依然有很多关于投标保证金方面的法律纠纷。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4]《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四条 [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6]《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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