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量保证金退还程序 |
释义 |
一、质量保证金退还程序 1、建设单位向住建局质检部门提出申请; 2、经城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签署退还意见并加盖章印返还至质监部门方可退还; 3、公告期限内无反映问题的,由物业确认,物管科领导签字报综合科复核无异议后盖章返还至住建局质监部门; 4、对存在反映问题的,由物管科统计整理后,责成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合格经反映业主签字、物业盖章确认报物管科按程序履行。 ![]() 二、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1、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2、建设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和预留保证金。 三、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条款应该规定哪些 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1)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2)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3)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4)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5)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6)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7)逾期返还保证金的违约金支付办法及违约责任。 上面的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法律知识。综上可知,质量保证金退还程序有四个步骤,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再物业管理办公室签署退还意见并加盖章,然后公告期限内无反映问题的,最后复核无异议方可退还。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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