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执行缓刑的手续怎么办理? |
释义 | 一、异地执行缓刑的手续怎么办理? 罪犯在缓刑期间如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去外地的,应该事前得到负责社区矫正的司法所批准;如果离开的时间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 《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 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 二、什么阶段可以办理缓刑? 1、在原判刑一年以上,不少于二个月, 2、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判决书下来后可以办理缓刑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已经送达判决书的罪犯,如果一审判决还没有生效,可提起上诉,在二审期间可以争取缓刑。判决书已经生效的不存在争取缓刑的问题。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异地执行缓刑的手续怎么办理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缓刑执行异地移交的条件是罪犯的住所发生了变化确实需要变更居住地,在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异地执行,否则的话,罪犯就应该在作出缓刑判决的法院所在地执行缓刑的考验期。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4]《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5]《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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