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分公司抵押担保是不是有效 |
释义 | 一、民法典中分公司抵押担保是不是有效 按照民法典规定分公司进行抵押担保如果没有经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决议就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则无效。法律网提醒您,但是相对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分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没有经过公司决议则担保有效。 二、分公司抵押需要什么手续 1.准备相关文件:首先,需要准备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如果是分公司进行抵押,还需要提供分公司的相关信息,如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等。 2.填写申请表:向登记机关提交一份抵押登记申请书。 3.提交必要的证件和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如果房产是共有的,还需提交《房屋共有权证》以及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此外,还应提供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和证明材料,以及能够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4.审查和批准:在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并满足条件后,登记机关会对这些文件进行审查,并在必要时要求补充相关资料。一旦审查合格,抵押权将自登记时设立。 5.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土地使用权(租用)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同意抵押决议、婚姻状况证明、监护人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 ![]() 三、分公司抵押贷款需要总公司授权吗 必须要总公司授权才可以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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