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缺乏证据时法官如何决定猥琐罪的定罪与否 |
释义 | 一、缺乏证据时法官如何决定猥琐罪的定罪与否 缺乏证据时法官一般是不能认定嫌疑人成立猥亵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没有证据猥亵能立案吗 法律网提醒您,没有证据猥亵是不能立案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立案时需要对证据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三、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 构成强制猥亵罪的要件如下: 1.构成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他人的性自由权和人格尊严; 4.客观要件即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侮辱、猥亵他人的行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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