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要约人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受要约人是什么意思 1.受要约人,指的是上市公司股东,这些股东可以是境内的,也可以是境外的。 2.在《证券法》的“继续收购”章节中,采用了“收购要约”和“受要约人”的概念,但在“一般收购”规则中并未使用这些术语。 3.受要约人的角色在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具有关键的作用,他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收购要约,并基于自身的利益做出决策。 二、受要约人的定义 1.从定义上看,受要约人是指那些在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被收购方发出的收购要约所针对的股东。 2.在理论上,所有股东都有资格充当受要约人。《证券法》对受要约人的资格并未设限,这意味着不论是控股股东还是小股东,都可能成为受要约人。 3.然而,由于股东身份和股票类型的多样性,受要约人的具体情况会有所不同。 三、受要约人的特殊情况 尽管所有股东理论上都可以成为受要约人,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1.场内交易的受要约人:在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具有特殊性,国家股和法人股不得上市流通,只有流通股可以在市场上交易。 因此,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中,只有社会公众股股东才能充当受要约人。收购人不能通过场外交易市场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收购其所持流通股股票。 2.场外交易的受要约人:尽管国家股和法人股是限制流通股,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这些股份也可以依法转让。 上市公司之法人股和国家股可通过协议方式进行转让,并通过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过户登记。因此,国家股和法人股的合法持有人也可以成为受要约人。 3.某些股东不得充当受要约人: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发起人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的3年内禁止转让其所持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转让其所持股份。 因此,这些股东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得成为受要约人。 以上就是对“受要约人是什么意思”的详细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在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对于上市公司收购中的受要约人角色,你是否还有其他疑问?如需更多专业解读,请随时在法律网提问,我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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