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人是否要为欠债人的死亡负责 |
释义 | 一、担保人是否要为欠债人的死亡负责 债务人死亡,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存在的,担保人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当然债务人如果有遗产的可以执行其遗产。保证的设定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交易的安全。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可知,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这里所说的没有履行,当然应该包括债务人的死亡所导致的没有履行,因此保证人需继续履行担保责任。 二、担保人要具备什么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65岁之间; 2.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 3. 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4. 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能力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 三、债务人可以起诉担保人吗 法律网提醒您,债务人可以起诉担保人的。一般来说,借款人和担保人是属于一方当事人的,在正常情况下,借款人是不会起诉担保人的,但有例外的,比如借款人和担保人是有民事纠纷的,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就可以起诉担保人,借款人和担保人是没有民事纠纷的,借款人就不可以起诉担保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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