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垃圾乱倒怎么进行处罚 |
释义 |
一、建筑垃圾乱倒怎么进行处罚 乱倒建筑垃圾的,一般不给予治安处罚,乱倒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 (一)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 (二)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 (三)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 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300O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行为之一的,处20O元以下罚款;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 二、个人如何处理建筑垃圾 1、可以询问小区的业主,问一下住宅区有没有设置一个定点的堆放地方可以统一处理,如果有,那就比较省事了,到时候会有车子过来收走。 2、如果没有统一堆放点,可以找小区物业帮忙处理,但是他们也会另收费用,一般会花费一些钱。 3、可以找街道居委会,联系下环卫工人来清理垃圾,费用是给环卫工人的,这个钱不能省。 4、也可以在市场上自已找货车,或者联系好送砂子水泥的车主,把钱一次性谈好,其它不管,它们会把这些建筑垃圾处理掉。 个人处理建筑垃圾的方法比较多,可以堆放在小区统一地方,也可以找物业帮忙处理,还可以花钱让环卫工人处理,实在不行自己找车或者和送砂子水泥的车主谈好价钱,他们会处理好。 三、建筑垃圾处置实行什么原则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城市建筑垃圾的处理,应该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 国家鼓励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建筑垃圾乱倒怎么进行处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的规定,乱倒建筑垃圾的,一般不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而是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三条 [2]《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四条 [3]《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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