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及财产分割的起诉状有哪些内容? |
释义 | 一、涉及财产分割的起诉状有哪些内容?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内容如下:标题;内容:原被告身份信息;诉求,请求离婚,分财产,抚养权归属等;事实与理由;接收诉状的法院名称,一般为当地的基层法院;具状人签名和日期。 二、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用是怎样的呢? 起诉离婚的诉讼费用及财产分割的规定,应根据最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具体规定如下,起诉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 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离婚时,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归当事人自己所有,对方不得要求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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