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堵砖墙隔出邻里大战 法院强制执行一波三折 |
释义 | 12月1日,斗门区白蕉镇某村内异常热闹,维持秩序的警戒线已经拉起,推土机的轰鸣工作声、村妇的谩骂声和法官劝说声混成一团,斗门法院执行局正在强制执行一起拒不拆除围墙的案件。土地属于黎某,却被邻居杨某砌墙圈走了50平方米,2012年法院判决要求归还土地,但杨某一直不履行。近日法院再次前往强拆,3年多的邻里大战才落下帷幕。 建墙占地就是不拆 1991年10月,黎某取得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某村一块土地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2011年2月换领了《房地产权证》。同村的杨某屋前建起的一堵砖墙将该块土地一分为二,约50平方米的土地被圈在了杨某的围墙内。黎某多次要求杨某拆除砖墙但都遭到拒绝。黎某自己动手拆墙,杨某又重建。后来,黎某起诉至斗门法院要求拆墙还地。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杨某提起反诉,称涉案土地是他的自留地,以前是石灰池后来由他填平的,而黎某最早持有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假的。 斗门法院经审理查明,涉案土地双方争议的部分是登记在黎某名下的,杨某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对该土地享有权益,其在该地上建造砖墙和种植农作物的行为侵犯了黎某的使用权。由于该争议土地由杨某填平,黎某因此受益,黎某应将相关费用4700元支付给杨某。杨某在黎某拥有使用权的宅基地上修建砖墙侵害了其土地使用权,黎某有权排除妨害,但在实施时给杨某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5000元。 斗门法院于2012年8月9日作出上述判决。而杨某上诉后,珠海中院于2012年12月12日作出判决,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调解不成强制执行拆墙 由于杨某未在规定时间内拆除该土地上的砖墙和农作物,多次协商无果后,黎某向斗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3年3月,法院执行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杨某拒绝合作,还对执行法官破口大骂。 直到2014年11月底,杨某仍未与黎某达成调解意见,申请执行人黎某急欲在该地建房,斗门法院执行法官决定再次组织人员强制执行。执行人员同受邀见证执行的该村委书记、双方当事人来到执行地点,8名法警协助维持秩序,却再次遭到了杨某妻子的强烈阻挠。在执行人员及杨某的努力下,其妻情绪渐渐稳定,同意配合执行。至此,因一堵砖墙引发的邻里大战落下帷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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