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伤残军人抚恤金发放时间是多长时间 伤残军人抚恤金的发放时间因地区和伤残等级而异。以鞍山市为例,国家下拨的抚恤经费指标基本在每年年底到达市里。 由于抚恤补助标准提高,县区垫付资金的压力增大,国家逐渐改变了这种指标下拨方式,改为上半年和下半年各拨一次(3月和9月)。目前,各县区根据财力情况,有的按季度发放,有的按月发放。 无论哪种方式,都是通过社会化发放,由县级财政或民政在月底或季底前将抚恤补助经费通过金融机构划拨到优抚对象的个人帐户上,优抚对象凭存折(卡)按月或季到金融机构自行领取抚恤补助金。 二、不同地区发放差异 由于我国各个省市对伤残军人抚恤金的规定不同,因此在涉及到伤残军人抚恤金发放时间上面,各地具体的规定也是不同的。 以鞍山市为例,该市已将伤残抚恤金发放时间统一为按季度发放,条件好的县区如海城、台安等则按月发放。 这样的规定确保了抚恤补助资金能够及时、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切实保障了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 你所在的地区伤残军人抚恤金是如何发放的?是否也面临发放时间的不确定性?在法律网留言告诉我们,我们一起为完善军人抚恤制度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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