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定金支付后是否可自行撤回 |
释义 | 一、二手房定金支付后是否可自行撤回 二手房屋买卖的定金能不能撤回,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要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定金纠纷诉讼时效 定金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其诉讼时效从定金合同的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收到侵害以及实施侵害的行为人之日起计算,如果定金合同权益被侵害超过二十年的,不受人民法院保护。 法律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二手房交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房屋产权问题。例如房屋是否有其他共有权人,如果房屋是多人共有,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求所有共有权人一致同意; 2.明确成交价格和税费由谁负担; 3.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房屋价款是分期给付还是一次性给付,付款的时间截点; 4.明确约定办理过户时间; 5.物业交割要清楚。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割时间,应在合同中明确; 6.如果房屋有户口需要迁移,要明确迁移时间,不及时迁移的赔偿责任; 7.双方的违约责任要明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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