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可以延长几次 |
释义 | 一、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可以延长几次 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可以延长两次。 检察院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次数一般为两次。 1.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2.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3.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4.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二、审查起诉的内容 《刑事诉讼法》168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三、刑事案件法院审理期限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案件法院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不得超过三个月;自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公诉案件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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