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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拘留通知书多久收到
释义
    导读:如果亲属被拘留,家人一般都就收到拘留通知书,那么,收到拘留通知书的期限是多久呢?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第一百零九条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制作监视居住通知书,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由决定机关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
    (一)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二)没有家属的;
    (三)提供的家属联系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知的。
    无法通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无法通知家属的,应当在监视居住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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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4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