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用新型专利年费减免办法 |
释义 |
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需要支付一定的专利费用,才能在专利期内受到法律保护。实际上,还可以申请降低实用新型专利的年费。Lyba Xiaobian将向您介绍实用新型专利年费减免办法 实用新型专利年费减免办法 中国对实用新型专利年费减免没有特别规定,与所有专利的年费减免申请一起规定,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的规定,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支付有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制定本办法,经专利局批准,可以根据本办法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缓交有关费用,以下专利费用可以减少: I.申请费(包括出版印刷费和申请附加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之年起三年内的年费)四、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审查费第四条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是个人的,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缓缴发明专利申请费、审查费、年费的85%,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的80%。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缓缴申请费的70%,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费、年费和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复审费 两个以上个人或者个人、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要求缓缴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费和年费,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的60% 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请一项专利的,专利费不得减少。 专利费减免办法第五条,专利申请人可以在提交专利申请的同时,要求缓交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五项费用。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后,申请费用不会降低。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延期支付尚未到期的费用,并应当在有关费用的缴纳期限届满前两个半月提出延期缴纳的请求。 专利费减免办法第六条。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降低专利费用的,应当提交降低专利费用的请求书,必要时附有关证明文件。 降低专利费用的请求书应当由所有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签名或者盖章。 专利费用降低办法第七条,个人请求减轻专利费用的,应当在费用减轻请求书中如实填写年度收入。必要时,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请求降低专利费用的,应当提供市以上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按照专利局的要求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减费申请书应当如实填写每人的年收入。必要时,应当根据专利局的要求,提供申请降低专利费用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减费申请应当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并附个人和单位共同申请减费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个人应当在减费申请书中如实填写年度收入,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应当说明申请降低专利费用的单位的性质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政府组织,并说明其经济困难 专利局收到费用减免请求后,应当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费用减免请求,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专利费用减免请求不予批准:(1)未使用专利局制定的费用减免请求;(2)所有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未在费用减免请求书上签名或盖章;(3)提出费用减免请求的单位或个人未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四)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个人年收入超过2.5万元的;(五)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两人的,在费用减免请求书中未写明所有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个人年收入(七)费用减免请求书中申请人、专利权人或者发明创造的名称与专利请求书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专利费用减免办法第十条,申请人应当在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有关费用。专利费减免请求经专利局批准的,以《专利费减免办法》第十一条作出批准专利费减免请求的决定后,经批准后的剩余部分为支付金额,专利局发现决定错误的,可以自行更正,并将更正结果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请求减轻专利费用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虚假文件的,专利局应当经核实后撤销批准专利费用减免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规定期限内补足全部延误的费用;当事人逾期不补足或者补足的,专利局应当根据《专利费减免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在从其发明创造中获得经济利益后补足缓交的专利费 虽然与其他年度专利费减免相结合,但申请减免的程序与相同。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或关于实用新型专利年费降低的问题,建议您咨询Luba平台上的专业律师。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实用新型专利年费是多少 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相关问题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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