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的撤销权会不会是形成权 |
释义 | 一、债权人的撤销权会不会是形成权 债权人的撤销权不是形成权,而是一种综合性的权利。关于撤销权的性质,有请求权说、形成权说、责任说、折衷说等不同的学说。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依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与消灭的权利。形成权必须通过行使才能产生效力,权利人虽享有该权利但不行使,不会影响现存的法律关系。 二、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债权人的撤销权行使期限是1年时间。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三、债权人的撤销权条件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有: 1.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存在有效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对财产权益进行不合理的处分;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实现债权。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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