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终止合同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
释义 | 一、劳动终止合同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都是劳动关系的解除,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可以主张经济赔偿。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既然合同到期,那么合同就自然终止,不需要再写辞职报告。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扩展资料只有满足就业年龄、就业能力、有就业意愿、非本人原因失去工作这四个因素的时候没有工作才叫失业。如果想要领取失业保险,还需要在失业时,至少缴纳失业保险1年。也就是12个月以上。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向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单证,致使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失业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回损失的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二、因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 对于用人单位不允许到期劳动合同终止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支持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请求,对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没有实际履行的,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合情合理地处理双方的其他正当要求。 (二) 对于用人单位附加条件,不允许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而引起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查明该附加条件是否双方约定,在法律上是否成立,然后根据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的法律规定,裁定劳动合同终止。 (三) 对于劳动合同终止后续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按照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续订合同的规定要求来处理,对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依法支持劳动者的请求。 (四) 对于合同到期后既不续订又不终止劳动合同引起劳动纠纷的,因合同双方都有责任,对这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法律不予保护,所以,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依法支持终止劳动合同的申请,由此而导致的其他争执,则由其他法律予以调整。 三、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______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年_____月参加工作,_____年_____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5、用人单位裁员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9、其他: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_____元人民币,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_____元人民币,工资发至_____年_____月份,特此证明。 员工签名: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用人单位(盖章):_____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劳动终止合同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的相关内容,总的来说,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都是劳动关系的解除,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也可以主张经济赔偿。如果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咨询法律网律师进行处理。 引用法条: [1]《失业保险条例》 [2]《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3]《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4]《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5]《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 [6]《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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