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继承 材料 |
释义 | 一、公积金继承 材料 提取去世亲人的公积金,需要以下材料: 1、配偶、各继承人(受遗赠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 2.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一份;如继承权(遗赠扶养)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中已明示夫妻关系及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码的,可不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3.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4.职工死亡证明及复印件一份;如继承权(遗赠扶养)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中已明示职工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可不提供职工死亡证明; 5.继承权(遗赠扶养)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复印件一份;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为一审判决(裁定)的,还应提供配偶、继承人(受遗赠人)出具的《承诺书》一份; 6.继承人(受遗赠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和人民法院、继承人(受遗赠人)单位、街道或居委会出具的监护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 二、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24条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第1122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三、继承公积金公证办理公证 1.被继承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人事或组织部门开具的《继承权公证亲属关系证明表》,经办人签字、留单位电话,盖章(表格式样由公证处提供)。 2. 被继承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查询清单,经办行盖章。 3.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到公安部门办理的死亡调查表式样由公证处提供,下同),法定继承人(父母及其配偶、子女)中有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医院或公安部门出具),如有下落不明的,应提交法院宣告失踪或宣告死亡的司法文书。 4.涉及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继承的,受益人提交经公证的或经有关部门认定有效的法律文书;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其身份证明,并出席公证现场。 5.按法定继承时,所有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应携带户口本及身份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住址页及本人页、A4)到公证员面前表示继承或放弃继承的意见。如果放弃继承而不能到场,由经办继承人提供弃权人经公证的有关材料(放弃继承声明书);如继承而无法亲自办理,可由受托人持该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图章、亲自签署的委托书等材料代为办理继承公证手续。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公积金继承 材料”的相关法律知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在职职工有住房公积金,没有工作的城镇居民没有公积金,而且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有,在农村没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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