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房加女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一、婚房加女方名字是共同财产吗 婚房加女方名字是否构成共同财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1.在结婚前,如果房子全款已付清,通常视为个人婚前财产。 2.如果结婚前仅支付了首付,而余下部分由夫妻双方共同还款,即使房产权证上只有一方名字,房产本身仍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但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3.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婚后房产权分配 1.夫妻双方婚后买房,无论房产权证上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通常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包括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只要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无论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对于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夫妻双方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结婚后,如果一方父母出全款买房并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买房而双方共同还贷,无论房子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 三、明确赠与与共财区分 在处理房产问题时,必须明确区分赠与和共同财产。 1.赠与是指一方或双方父母明确表示将房产赠与给子女或夫妻双方。 2.共同财产则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 3.如果父母没有明确表示赠与,而是出资购买房产或支付首付款,那么该房产就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在处理房产问题时,必须明确区分赠与和共同财产,以免发生纠纷。 除了房产问题,你还想了解哪些法律知识?在法律网留言告诉我们,我们为你提供更多专业解答。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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